7X24小时服务热线:

13713502808

您的位置: 主页 > 新闻资讯

那些车属于报废车?深圳报废车回收

发布时间:2022-03-14点击数:

按中国汽车报废标准,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:

一. 轻、微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和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,重、中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累计行驶40万千米,特大、大、中和轻、微型客车(含越野型)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,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;

二. 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;轻、微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和带拖挂的载货汽年、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8年,允许办理*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,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;其他辆使用10年,允许办理*长不超过5年延缓报废,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;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,允许延缓4年报废,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(每3个月检验一次);考虑到家庭轿车的发展,对于9座(含9座)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(包括轿车、含越野型)使用15年,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,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、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,检验合理后可延长使用年限,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*长不超过10年,延长连用期间按规定增加检验次数,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应报废。

三. 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;

四. 车型淘汰,已无配件来源的;

五. 汽车经长期使用,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%的;

六.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;

七.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,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


在线客服
服务热线

服务热线

13713502808

微信咨询
深圳报废车回收公司-新能源汽车回收-报废车回收-东莞报废车回收报废车
返回顶部
泡水车大量回收,深圳报废车回收公司-新能源汽车回收-全国户籍报废车辆-办理废车回收证明.办理汽车报废-车辆报废-正规报废中心汽车违章,汽车年审过户.机动车业务.二手车经纪及二手车销售,代办机动车车管业务.蓄电池回收.深圳沙井报废车回收上门收购报废车 深圳报废车回收、深圳回收报废车、沙井报废车回收、松岗报废卡车回收、公明车辆回收、深圳高价收车、深圳报废车辆回收、宝安高价回收报废车.东莞报废车回收